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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及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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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卫健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医药大学、上海市健康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委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0〕3号)(附件1)的精神,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及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1. 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方式采用网络填写申报的形式。无需报送书面资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详见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0〕3号即附件一(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 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用纸质申报的方式 申报上海市级项目的申请单位填写《2021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报送至本市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三楼328室。电子版发送至zyyjxjysh@163.com邮箱。 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号。

  3. 国家级、上海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独立申报

  二、申报内容

  为提高国家级及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

  (一)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乡村医生、初级及以下、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或技术为主,鼓励跨学科融合,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项目分类

  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21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21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仅作为年度项目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前沿进展类”项目,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主讲人及50%以上的授课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长江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同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6-2020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三)、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1)申报条件符合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报“前沿进展类”项目,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主讲人及50%以上的授课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项目申报所列条件;上海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上海市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上海市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

  五、其他事项

  1、学术会议、论坛、年会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或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0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可填写《2020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举办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延期至2021年举办。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3、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采用二级申报管理模式。即各有资质并欲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的),指定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项目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填写《上海市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员登记表》(附件4)上报至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4、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jjb.cacm.org.cn/login/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3楼328室

  联 系 人:赵德峰

  联系电话:021-51322489 13564258001

  邮 箱:zyyjxjysh@163.com


  附件1、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20〕3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2020年度上海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举办申请表.xlsx

  附件4、上海市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员登记表.xlsx


  上海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