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员告知页
申办者/CRO的各位监查员:
在项目启动开展前请认真阅读此《监查员告知页》,充分知晓在本中心开展项目的流程等内容。
非常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希望我们能够合作愉快!谢谢!
1. 项目准备阶段
1.1 监查员准备本人公司授权委托书、GCP培训证书、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具备医学、药学等临床试验监查所需的知识,能够有效履行监查职责。
1.2 本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运行流程和规定,详见医院官网https://www.shyueyanghospital.com/,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办事指南。机构办公室联系方式:021-65161782转2862, 021-55383591。
1.3 与PI及机构办主任接洽项目相关事宜。与指定的机构项目管理员对接,进行下一步立项流程。
1.4 CRA协助PI发起立项申请,在医院GCP管理平台上完成立项流程。
1.5 收集研究人员资质。
1.6 立项审核通过后,CRA方可协助PI递交伦理审查。
1.7 若该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需协助申办方或机构完成人类遗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备案事宜。
1.8 与机构办主任、PI共同商定合同事宜。
2. 项目启动阶段
2.1 通知申办方/CRO支付项目首款。
2.2 试验用医疗器械交接
(1)医疗器械安装完毕后,CRA应在现场协助器械管理员进行验收,安排器械使用人员培训。
(3)对温度和存放有特殊要求的器械,申办者需提供相应储存设备,且应提供器械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
2.3 物资交接,建立临床试验项目文件夹,核对相关试验表格。
2.4 制定检查计划和监查SOP。
2.5 刻制项目章和处方章(机构办可提供模板)
2.6 启动会召开。
(1)与主要研究者、机构办确定项目启动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启动会上对临床试验相关人员进行试验方案培训。
(3)做好启动会记录
3. 项目实施阶段
3.1 汇报入组进展情况。
3.2 项目启动入组受试者1-3例时,需通知机构项目管理员进行现场质控。
3.3 培训新加入的研究成人员。
3.4 保障试验用医疗器械和试验物资的供应充足。
3.5 医疗器械近效期时及时联系申办方或厂家更换。
3.6 做好申办方提供的各种设备的定期校正和检查。
3.7 做好常规监查,完成监查报告。监查报告根据方案规定或不少于3份。
3.8 试验文件修订,递交伦理备案或审批。
3.9 协助研究者进行SAE上报。
3.10 协助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递交年度报告(提前1个月)。
3.11 监查员在试验期间更换,需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3.12 每次到访专业填写《监查员访视专业记录表》,到访机构填写《监查员访视机构记录表》
4. 项目完成阶段
4.1 协助研究者整理研究者文件夹。
4.2 完成监查。
4.3 剩余医疗器械和物资回收。
4.6按试验合同规定完成所有付款。
4.7 完成CRF的数据交接。
6. 项目结题阶段
6.1 协助研究者、机构办召开项目总结大会。
6.2 协助研究者递交本中心的小结表、统计报告、总结报告至机构办(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盖章签字完整)。
7. 后续工作
7.1 协助机构和PI完成项目的现场核查等工作。
7.2 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反馈医疗器械上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