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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于开展2009年度岳阳医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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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党支部、各科室(部门):

     在上级和医院党委的领导下,我院广大职工和学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施《上海市迎世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宣传党员600天行动纲要》,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上海城市精神和学校精神,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涌现了许多值得赞颂的好人好事,为弘扬岳阳精神、展示我院职工和学生高尚的品德,为人、为师、为学、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人格魅力和风采,提高我院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激发起强烈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开展2009年度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院在职和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和学生均属评选范围。2009年度各科室(部门)涌现出的符合系列条件之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1、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表现突出的;

   2、在开展"知荣辱 讲文明 迎世博"主题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中事迹突出的;

   3、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4、发扬文明新风、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5、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6、在破除迷信、反对赌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7、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事迹突出的;

   8、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党支部、科室(部门)要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先进典型,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广泛发动和宣传,在科室或个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报院党委办公室(文明办)。

   2、院文明委将评选出岳阳医院2009年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并择优上报上海中医药大学和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参加评选。

   3、为确保申报和评选质量,各党支部、科室(部门)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上报材料分为个人和集体,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时须交字数300字左右事迹概要和字数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事迹材料的文字力求朴实、简练。请各支部讨论后将推荐事迹材料于2009年12月7日前报院文明办。请所有推荐材料一式2份,并将电子版通过院内OA系统或yueyangdb@163.com邮箱发送至党办(文明办)。

三、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来的2009年岳阳医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将在医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通报表彰,并向获奖个人和集体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岳阳医院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申报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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