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11人获颁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本报讯 (宣传科报道)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同志颁发纪念章。我院共有11人获此殊荣。
受上级委托,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以上人员进行慰问,颁发纪念章、宣读上海市的贺信,感谢他们为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突出贡献,并向他们致以最热烈的祝贺和最崇高的敬意!
我院纪念章获颁教职工代表表示,正值我校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他们将继续弘扬爱国、奉献、奋斗精神,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医院建设,努力为医院各项事业迈上更高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获得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9人)
于 敏、王清波、吴志英、宋秀英、
宋景山、徐 建、高云亭、黄含英、
曹华玉
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获得者(2人)
刘慧荣、吴焕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