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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中心设施通过复评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5

  本报讯 (科研处报道)12月6日,由上海市科委组织的专家组,对我院实验动物中心设施使用许可证进行现场评审验收。李斌副院长、沈雁副院长、科研处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沈雁向各专家组成员介绍了我院实验动物中心运行情况,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备、人员配备、工作规章、操作规范以及近五年内的实验情况。专家组听取汇报后,在实验动物中心工作人员带领下现场查看了我院动物中心的工作环境,并审阅了动物中心的各项工作记录表、工作规章制度,对各项工作表现给予肯定。

  专家组在提问、答疑,查阅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细则后提出了整改建议。经科委和专家组同意,给予我院动物中心SPF级大、小鼠,普通级豚鼠、兔使用许可证。

  通过此次科委组织的现场评审和工作指导,促使实验动物中心各项工作更加完善,提升我们的工作质量,更好的为我院科研项目的动物实验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