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动态
关于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2010学年新开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对新开选修课"立项、建设、评审、选课、开设"的管理办法,现就2009-2010学年新开选修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修课的基本条件
1、课程范围
(1)从未在我校开设过的新的选修课程,去年未同意立项的新开选修课程今年仍可申报。
(2)为"优秀本科学生计划"开设的选修课程。
(3)2009版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由我校教师任课、无项目资助的新开课程此次也纳入申报和资助建设的范围之中。
2、申报教师的资格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已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优先入选的申报课程
本着我校对学生"知识、能力、人格"发展目标的定位,充分以选修课为载体,逐步构建中医药特色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加强对学生人文素养和思辨能力的培养,学校今后将优先建设文化典籍类、历史哲学类、社会科学类、艺术美学类等选修课,故此类新开选修课的的申报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老师填写《新开(选修)课申请表》(附后,亦可从校园网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并于10月22日(周五)前提交到所在院部教学处。
2、所在院、部、中心受理申请事宜并进行院内评审,并在申请表上附上评审及推荐意见。
3、各院、部、中心将通过评审的选修课《新开(选修)课申请表》及评审推荐意见于10月25日(周五)上报大学教务处。
四、评审
学校于11月中上旬组织评审。
五、联系人 教学处 沈宇弘
分机 2231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岳阳医院教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