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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约法三章”的好家风
新中国成立之初,陈云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同时兼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位高权重。但他始终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对家人提出了极为严格的要求和约束,叫做“约法三章”: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不准翻看、接触只供他阅读的文件、材料;不准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车。
对于陈云提出的“约法三章”,即上述“三不准”的要求,他的家属和子女都一丝不苟、未打折扣地认真做到了。例如,陈云的夫人于若木,每天上班和陈云走的都是同一条路线,尽管顺路,但她一直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无论刮风下雨,无论严寒酷暑,她从来没有搭乘过一次陈云的小汽车。陈云的子女上学、放学,也从未用公家的小汽车接送过。
1977年,全国恢复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陈云听到消息很高兴,嘱夫人于若木迅速通知年已30岁的女儿伟华,要她参加高考,并对女儿的报考志愿发话:“国家需要教师,你报师范吧。”当时,距高考只有两个月时间,伟华在乡下,一无材料,二无人指导。她想让母亲问一位比较熟悉的在大学工作的同志,该怎么复习,复习些什么。可是,陈云知道后认为“这叫走后门”,不能这样做。于是,伟华从朋友那儿找来复习资料和课本,白天工作,晚上抓紧时间刻苦复习。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她终于完全靠自己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大学毕业后,她在北师大实验中学任教,当了一名普通教师。
由于陈云对子女严格要求,他的五个子女均受过高等教育,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