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院临床试验机构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第4号)》:根据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会审,认定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其13个专业(内分泌、中医血液、中医心血管、中医肿瘤、中医外科、变态反应、中医骨伤、中医肾病、中医消化、中医呼吸、中医肛肠、中医神经内科、中医妇科专业)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
医院领导对此次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复核检查高度重视,在院领导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人员、13个专业科室主任及干事、伦理委员会人员的辛勤工作,以及辅助科室等医院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齐心协力,顺利通过此次复核检查!今后医院将在新的起点上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全面提升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早日成为行业典范而继续努力!
(陈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