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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本市卫生系统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受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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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用人供需的实际,现将做好本市卫生系统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属于2017年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等院校、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并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的人员。请自行关心网站的通知及信息,按相关要求向人事处递交材料,人事处将统一向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2017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

通知详见“上海卫生人才网www.shwshr.com) ”;“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查询、下载。

上交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16:00止

上交材料地点:上海市虹口区甘河路110号岳阳医院人事处2号楼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