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党建工作制度

纪委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1-12 17:40:49
字号: + - 14

  一、医院纪委是在本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在《党章》、《准则》规定的范围内 , 对我医院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党的组织机构。

  二、院纪委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教育为主,严格执纪;调查研究,群众路线;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执纪,廉洁自律。

  三、院纪委的主要任务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 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党员知纪、懂纪和自觉守纪。

  2. 掌握党的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并上报结果或审批。

  3. 接待、受理党的组织、党员、群众对医院各级党组织、党员在党的纪律方面和管理干部在行政纪律方面的检举、建议、反映等;受理医院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和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情况和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向医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

  4. 受理医院党员、干部对处分不服的控告、申诉。

  5. 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接受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四、会议制度

  1. 会议原则:

  (1) 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度1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纪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由纪委会议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

  (3) 重大问题要充分酝酿、讨论。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并经应到委员半数以上的人同意方可作出决定。

  (4) 出席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要求的保密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2. 会议内容:

  (1) 传达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上级纪检部门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院党委 及上级纪委的决议和批示精神。

  (2) 听取书记或副书记阶段工作报告,讨论院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 通报近期医院纪检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党风党纪状况和党内民主监督的意见,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与措施。

  (4) 讨论、决定对本院的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监管本院行风工作。

  (5) 学习纪检工作业务,研究加强纪委自身建设和总结纪检工作的经验。

  (6) 研究讨论提交纪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