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glish| 返回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就诊流程和需知 >> 正文

就医指南

就诊流程和需知

预约须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27
字号: + - 14

微 信 服 务 号 预 约 须 知

  微信服务号可预约范围:

  普通门诊、专病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以及膏方门诊。

  预约患者,可享受优先诊疗。

  严格实行实名制:

  预约时需填写真实有效的患者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号,请务必填写有效手机号码,以便查收预约成功、停诊等医院通知。

  预约时间:

  微信/支付宝服务号可预约15天内的普通门诊、专病门诊、专家门诊;28天内的特需门诊;膏方期间膏方门诊。

  服务号开放号源时间为每天6:00点。

  预约所需资料:

  1.本人实名制建档登记

  ①上海医保患者,可通过“添加本人实名制医保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快速完成实名制建档登记。

  ②自费患者,可在服务号“我的”-“就诊人管理”中,提前“添加就诊人”,根据提示完整填写预约就诊人的有效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通过身份证验证,完成实名制建档登记。

  ③异地医保、离休医保、干保、工伤、儿保等特殊类型人员,需先以自费卡类型,完成实名制建档登记,就诊当日携带上述相关就诊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医院人工窗口完成实名制建档确认。

  2.绑定就诊卡:

  完成实名制建档登记后,可在微信服务号“我的”-“就诊人管理”中选择绑定相应就诊卡类型(如社保卡、自费卡等)后,进行预约。

  3.每个微信号可绑定多张(最多6张)就诊卡,以方便为他人(非初诊)进行预约。

  4.请在预约前,务必确认本次预约的就诊卡信息正确,再进行预约操作。

  5.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便接收医院的短信通知。

  现场确认:

  1.初诊患者:就诊当日,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或复印件)及相关就诊卡至人工窗口进行登记确认,并签到挂号、候诊。

  【注意】特殊类型就诊卡如异地医保、离休医保、干保、工伤、儿保等,在完成初次窗口登记确认后,需在手机服务号-“就诊人管理”中,重新绑定相关就诊卡,并将第一次建档登记预约时使用的自费卡解绑,以保证后续顺利预约。

  2.复诊患者:就诊当日,请在指定时间段前往医院门诊的自助机,持预约时绑定的就诊卡(上海本地医保卡、自费卡),进行预约签到、挂号;特殊类型如异地医保、离休医保、干保、工伤、儿保等,需至人工窗口完成签到、挂号。挂号后,根据打印的凭条指引,到相应区域二次签到候诊。

  3.如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提供的信息与就诊的患者不符,则取消预约号源,现场不能修改身份信息。

  4.如遇专家停诊、移诊,医院会尽快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已预约患者,请在就诊前留意手机短信。

  5.在保证诊疗质里的前提下,专家、特需门诊专家可根据当日诊疗情况,适当进行加号,原则上不超过该专家当日号源的20%。

  6.现场就诊叫号规则:

  预约患者,可享受优先诊疗

  ①预约患者

  就诊前请认真查看短信或微信上的“预约挂号成功信息”,预约时间段前15分钟开始挂号,然后前往就诊区域进行二次签到分诊(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无需二次签到),同一预约时段以二次签到序号排序就诊;

  ②迟到患者

  预约患者未能在预约时间段内二次签到,预约号源被作废,将自动排序在现场队列。

  ③过号和返诊患者

  请至护士台人工签到,系统将自动重新排序。

  ④未预约患者

  现场有余号可挂,则顺延排序在预约患者之后。

  取消预约规则:

  1.微信服务号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来院就诊者,可在就诊日前1天(含双休日)23:30之前,在“我的预约”中,在线取消。膏方需至医院现场处理。

  2.现场预约者,可提前2个工作日致电:65161782-3589(8:00-11:00及13:00-16:00)取消。

  3.其他第三方平台途径预约患者,可拨打预约平台电话或按平台提示网上取消。

  爽约规则

  预约成功,但未按约定前来就诊者,一律视作爽约,爽约将记录在案,影响个人诚信。90个自然日内,累计爽约次数≥3次,将会被列入黑名单,自第三次爽约起90个自然日内,暂停该患者的预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