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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行风建设

践行社会责任,争创文明单位八连冠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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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肖夏懿报道)为不断提高上海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落实2011版《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文明单位中试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我院已经连续七届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对市文明委提出的这一新的要求积极响应。

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指导手册(试行)》要求(以下简称《指导手册》),我院由文明办牵头,首先对照《指导手册》中的相关指标要求,确定了参与编制报告的相关部门,收集相关议题和材料。由院长书记亲自挂帅的年度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小组也在第一时间成立,并制订我院2011年度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方案。编制小组于4月17日召开会议,就2011年度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框架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动员本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按照文明单位报告框架结构,布置相关编制要求。各部门根据《指导手册》要求,积极准备材料撰写报告,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各部门撰写的内容已于5月4日上交至文明办,现进入整稿修改阶段。